问题 | 抚养费可以用夫妻离婚时分的财产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通常情况,在夫妻离婚时所获得之财产无法直接应用于支付抚养费用上。
抚养费系指父母亲中的某一方将其个人所得及财产中的一部分,按照固定期限支付给子女,以确保子女的生活所需以及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若双方达成共识并一致同意以离婚过程中所分割取得之财产部分充当抚养费用,且此种约定并不对子女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则此举亦属可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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