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可以提反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通常情况下不应提出反诉。
因为离婚诉讼属于综合性的诉讼,涉及到解散婚姻关系、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多重内容。 若被申请人对于离婚本身持反对态度,或者对于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持有异议,其应当通过进行口头答辩或者另行提起独立诉讼处理此问题,而并非采取反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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