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分居期间抚养费给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结束时,对于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用计算问题,应当充分考察子女的实际需求程度、父母双方的经济责任能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而进行合理判断与规划。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关责任人拥有固定收入,那么所支付的抚养费用就应该按照其每个月的全额收入范围内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来拟定计划; 如果同时承担着两个或者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人,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并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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