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小孩的抚养费给多少合理一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婚姻财产分割时,孩子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往往是经过全面考虑多方面因素后所作出的决定,这些因素包括了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以及该地区的普遍生活水平等等。
一般而言,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当按照自己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然而,当父母需承担两个或更多孩子的抚养责任时,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用的数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参考国际惯例,依照上述的比例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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