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给付不起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后女方遵照法律规定无法承担子女抚养费用这一责任,首先需要对其施以适当判断,弄清楚她是否只是短期内缺乏偿付能力抑或是蓄意拒绝支付。
若是前者,建议与其丈夫进行友好协商,商榷暂时停止支付或减低支付金额。 倘若女方面临现实的经济困境,同样有权向当地法院请求调整其所应负担的抚养费金额之余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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