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个月可以起诉对方要孩子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若在离异之后欲对孩子的抚育权进行调整改变,那么当事人可以任何时间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但此行为必须要有充足且正当的理由支持。
例如: 对方染上严重疾病、存在对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自身的经济状况显著提升并能为孩子提供更为优越的成长环境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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