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由谁出具证明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用证明材料的准备事宜,通常情况下,需要由负责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予以准备,如可通过银行转账信息的采集、工资单上所体现扣除抚养费用的部分等途径加以证明。
在此基础之上,抚养费的接收方亦可提供相应的收款记录以供佐证。 然而若采用现金交付方式,则可能需借助于书面协议或第三者的证言陈述方能完成证明之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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