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诉讼请求一般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时所请求的具体事宜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是要求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这些财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等; 此外,还需要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并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方式和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若在婚姻关系中出现了家庭暴力或婚外情等恶劣行为,当事人可能会请求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最后,还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等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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