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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约定不给抚养费能要求对方给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若已签署的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无需承担任何抚养费用,然而事后情况发生了重大转变,如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的开支大幅度增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经济状况恶化而无法继续承担相应责任,亦或是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已经超越了原先协议所约定的范畴等等,那么此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支付抚养费用。
这是由于抚养未成年子女乃是为人父母的法定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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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