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后,子女的抚养权亦可进行相应的更改与变动。
倘若对于孩子履行抚养义务的其中一方,一旦出现阻碍孩子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如罹患重大疾病、虐待孩子、未能尽职尽责地照料孩子等状况,或当孩子年满八周岁时,自愿选择跟随另外一方共同生活,那么,被拒绝抚养权的那一方就有权请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调整和改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