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想要孩子抚养权我不给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判机构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做出裁决之际,他们通常会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考量,例如未成年子女的年纪、当事人双方针对抚养问题所具备的财力物力及其相关实力、以及当未成年人具备独立思考能力时,他们个人的心愿等多方面因素。
若另一方试图争取抚养权并您对此持反对意见,法庭将会全方位地审核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 如果您在生活中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拥有舒适宜居的居所,并且有意愿为孩子提供充足的关心关注和良好的教育资源,同时,孩子也在现有的环境下过得相当愉快舒畅,那么,审判机关很可能将其抚养权裁判给您。 然而,如果另一方能够列举证据证实你身上存在着对孩子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例如某些不良习惯、财务状况不稳定或无法保全儿童正常的生活开支等等,那么,法庭可能采纳此类指控,从而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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