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在双亲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用的支配问题,通常先是由他们之间进行友好协商来决定的。
在这个环节中,必须尽可能地参考孩子当下的真实需求状况,以及父母双方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与当地社会的实际生活水准。 倘若协商未果,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了。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根据相关规定,首先审视具备稳定收入的那部分家长,然后再根据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 而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长来说,抚养费用的数额则可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来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