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时,关于孩子的抚育费用议题,我们必须全面地考虑到诸多因素:
如子女的实际需求状况、父母一方或双方所具备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地域范围内的实际生活水平等等。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首先,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一方,抚育费用可依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来支付; 其次,若需要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育费用的情况下,其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而言,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他们所需支付的抚育费用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