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的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计算方式往往综合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法律责任的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真实的生活水平状况等因素。
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具备稳定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就应该向未直接参与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支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当存在需要赡养超过两名子女的情况下,抚养费的比例应当适当地予以增加,但是最高额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夫妻双方均无固定收入来源,则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