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小孩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案件中的儿童抚养权问题上,其裁决过程往往会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衡量,诸如儿童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具体状况以及儿童自身的意愿等等。
若所涉孩童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会将其交由母亲作为监护人抚养,然而,若在此期间出现了母亲无力或不宜承担抚养责任的特殊情况,则需另行考虑。 当儿童年满两周岁但尚未达到八周岁时,法院将会依据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儿童,他们的真实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 此外,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且均有意愿抚养该儿童,那么法院也可能会考虑到双方的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其他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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