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关系的恢复是指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关系之恢复,乃是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所撤销之父母监护权者,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依照法律规定恢复原监护人身份。
此种情形之下,被撤销监护权之父母须展现确实之反思及诚心悔悟之态度,并尊重被监护人之真实意愿。 举例而言,部分父母可能以往由于忽视对子女之照料等不当行为而导致监护权遭废止,然此后若能积极矫正过错,尽职尽责地履行作为父母应负之责任,待经由各级人民法院严格审核,证实具备上述恢复监护权所需之条件后,便可重新获得监护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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