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备离婚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中有关儿童监护权分配问题的裁决,法庭一向会全面权衡诸多关键性因素进行判断抉择。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段、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水平、孩子自身的意愿(若孩子在一定年龄阶段具备表达能力)、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等等。 通常情况下,对于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律规定应优先由其母亲亲自抚养。 然而,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后,法庭将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倘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大致相当,并且双方都坚决主张直接抚养子女,那么法庭将会依据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度等因素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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