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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护权怎么办理变更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监护权变动事宜上,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定要求,具体来说,当原始监护人身患疾病或丧失对被监护人进行有效照顾之能力、虐待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又或是存在其他不具备有利于被监护人成长环境的诸多因素,皆构成动议变更监护权之恰当条件。
首先,双方监护人应当以温和协商的方法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监护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寻求变更监护权的裁决。
如此这般的诉讼流程中,法院将全面考量诸多因素,如监护人事健康状况、经济实力、道德品质,以及被监护人生生不息的意愿等等,从而作出最终衡平的司法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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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