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监护权的获取途径,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种类型:首先是法定监护制度,按照现行法例,特定亲属诸如父母等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无法独立行使或仅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之成年个体负有监护义务;
其次是指定监护制度,若在法定监护主体之间存在监护权归属上的争议,且各当事人皆无意自愿承担监护责任时,则由相关政府机构或法院裁定监护人的权限及职责; 再次,是遗嘱监护制度,即被监护人的亲生父母可以通过生前立下遗嘱,明确指定监护人的身份和监管职责; 最后,协议监护制度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具有法定监护资质的人士可以自由协商确立监护人、监护权的范围以及责任划分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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