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带孩子拿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离婚之后,对子女抚养费的评估过程通常是结合子女当前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财务压力以及本地真实的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的。
若夫妻任意一方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用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款项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这个区间来计算与分配。 然而针对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家庭,他们所应该承担的份额比例可以相应地提高,但一般来说不能超出他们每月总收入的50%。 倘若夫妻双方均无固定收入,那么用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依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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