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分配,并无一个固定的准则可循。
通常情况下,这一费用的具体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得出的。 一般而言,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便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当父母需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时,其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对于不具备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数额则将根据当年或者同行业的总收入,参考上述比例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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