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孩子抚养费用的具体裁定往往要全面考虑众多要素。
通常情况下,法庭将依照子女真正的需求度、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本地的实际生活状况等诸多因素,来确定最终抚养费用的额度。 若父母一方具有稳定的工资收入,那么抚养费用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大约20%-30%之间的比例予以支付。 然而,若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该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一般不能超出他们月总收入的50%。 倘若父母一方并无固定的工资收入,此时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便需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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