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三个孩子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对三个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判决时,法院通常会考虑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判断。
这些因素包括子女的年龄大小、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双方在抚养子女方面所具备的实际能力、经济状况和环境等具体条件,同时会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任何潜在或明显地阻碍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负面影响因素等等。 因此,法律条款的制定始终以确保儿童最大权益为首要原则。 在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子女的年龄偏小,多数情况下法官会优先考虑将其交由母亲进行监护与养育。 然而,若母亲因为身患严重疾病或具有不良习惯等原因,无法胜任抚养义务时,那么抚养权便可能被转交给父亲承担。 当然,若父母双方在抚养条件方面难分伯仲,其中一位父母也有可能获得两个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位父母则负责照顾一个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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