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的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之后,若想要进行抚养权的更改,必须得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况。
比方说,养育孩子的一方如果因为患有重大疾病或是由于身体残疾导致无法继续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 或者是在养育过程中并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甚至实施了虐待儿童的行为,亦或者是这种养育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明显且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等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就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改变抚养权的归属。 然而,在做出这个决定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孩子自己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岁的话),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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