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要求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子女的教育费用问题时,并没有一个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固定标准。
实际上,这需要对各个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和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真实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准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应当涵盖的必要教育投入包括了学费、书籍费用、课外补习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支出。 假若在某一时间点上,父母中的任意一方所支付的抚养费已经无法覆盖由于孩子教育成本不断攀升而带来的新的开支压力,那么对方成员便有权通过交流协商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寻求提高抚养费用的渠道来共同承担教育花销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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