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务处理完毕之后,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变更对小孩的抚养权归属。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遇到直接承担小孩监护责任的一方已经身患重疾或者因重大事故而导致身体残疾,无法继续胜任抚养职责; 或者该人身为父母却未能履行合理的抚养义务,甚至对孩子实施了虐待行为等诸多情形,这些都将给小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伤害。 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家长有权向法庭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为了确保诉讼请求得到有效支持与实现,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作为依据,经过公正依法的法定程序,等待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即可获得理想的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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