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抚养费约定过高能否调低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抚养费用,而该金额较高,那么在特定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申请降低额度的。
此时,关键的考虑因素往往在于支付方的经济状况是否产生了重大变化,例如,突发性失业或疾病导致其收入大幅度减少,以至于无法按照原先的约定继续承担高昂的抚养费用。 然而,在法院审理这类请求时,他们会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等,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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