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家长们仍需依法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
在此过程中,若一方担任了直接监护人角色,那么另一方便有责任向其支付相应的抚育费用,这一规定在法律层面上是强制性的,除非经由双方共同协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方可豁免此项责任。 倘若未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关抚养费用,则势必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与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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