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起实例操作之前,您需优先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全面细致地书写申诉文书,陈述明确指出对方尚未依照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实际状况、期望诉求结果及相关理由;
同时,务必妥善搜集各类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离婚协议书中有关抚养费用的具体条款、证实对方确实存在不履行支付职责行为的证据等等。 接下来,您需将上述所有材料呈交至被告方所属地区的基础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 当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他们会按规程为您安排开庭审理环节。 若您所提供的证据充足且诉求合理,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公正裁决,要求被告方支付其拖欠的抚养费用,并且还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表,定期支付未来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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