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离婚孩子和继子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再婚家庭中的孩子抚养权纠纷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明确了以下保障儿童权益的基础性原则:
尽管父母双方选择离婚,但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此而被削弱或消除,离婚后的父母仍然依法享有对自己子女进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当涉及到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时,法律通常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直接抚养;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且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为首要考量,做出公正裁决。 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法院还需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 至于继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建立起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例如长期共同生活等),那么继父母也有权享受相应的抚养权利和义务。 然而,具体的抚养权归属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诸如继父母与继子之间的情感联系、经济实力、生活习性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会严格遵循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参照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的个人意愿(如适用)等多种因素,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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