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男孩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破裂进入到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阶段之际,若父母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原则依然无法达成合理共识,人民法院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理智且公正地裁决,同时必须坚守最为有益于未成年人子女利益这一核心原则。
倘若这个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则法院还需虑及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愿望与意愿。 对于男童的抚养权的裁决,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至少包含而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父母一方或双方提供给孩子的生活、学习条件和物质保障; 家庭财务状况如何; 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给予的关爱深度有多少; 孩子当前所处的年龄段; 身体素质与心理状态是否正常; 以及,假如达到法定年龄,孩子自身对此事的意愿又是怎样(需要特别注意,若已是八周岁以上的人士,则法院将会充分尊重他们个人的意愿)。 总而言之,法院以确保儿童的最大利益不受损害为最终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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