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被抱走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施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严格规定,在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之时,假如家中幼儿尚未年满两周岁,按照法律基本精神和理念,往往优先考虑由其母亲亲自行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然而若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以上,在父母双方面临如何分配孩子监护义务争议的复杂局面下,人民法院会秉持公正立场,根据父母双方各自的实际状况进行严密斟酌并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尤其以能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要评判标准。 倘若家中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会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当孩子被他人抱走引发离婚时的监护权纠纷时,我们必须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如果孩子被抱走的原因是由于父母其中一方存在不当行为所致,这无疑将会对该方争取孩子监护权的机会产生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孩子是被合法带走且期间并无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么法院仍需依据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慎重考虑后再作出监护权归属的最终决定。 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衡量孩子的情感依恋、生活稳定程度以及哪一方更有能力和条件继续承担起孩子的监护责任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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