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的没工作带娃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款之规定,对于离婚过程中的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将依据多元考量因素作出裁定,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经济实力、养育能力及其与子女的最佳利益之间的协调与平衡等方面。
若女方暂无工作而享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之权力及责任,在实际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庭可能会深入了解评估女方的实际抚养能力与其所处环境,并据此结合其它相关因素全面衡量做出相应决策。 若该子女尚未年满两岁,理论上通常应由其母亲亲自照料; 如其年龄已然超出两岁,则需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以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作为判案基准。 若该子女年满八岁以上,法庭亦应充分尊重该儿童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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