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非亲自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那一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作为另一位监护人有权利代表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对方在经过法院审理并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抚养费判令面前仍旧无视并拒绝履行责任,那么受到伤害的一方可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拒绝履行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裁定,还可能受到为期15天以内的拘留处罚。 情节更为严重者,甚至可能需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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