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11岁女孩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明文规定,在涉及离婚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若儿童尚未达到两周岁的法定年龄,则应优先考虑由其母亲担任监护人进行直接抚养照料;
倘若孩子年满两周岁且双方家长就抚养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状况,以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出发点作出公正裁决。 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后,法院将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鉴于该小女孩已经年满11周岁,超出了八周岁的范畴,因此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将会充分考虑她的个人意愿,同时兼顾其他相关因素(例如父母的抚养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等等),从而确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倘若小女孩明确表明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而且这种愿望是合乎理智和充分考虑自身最佳利益的情况下,法院或许会采纳此项请求,并将小女孩交由父亲进行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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