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限,涉及婚姻解除过程中子女之抚育权益分配事宜,始终须以父母双方先行协商为基础。
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可寻求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 至于不足两周岁婴幼儿之抚养权归属,原则上应当交予其生母负责; 但对于年满两周岁及以上者,倘若父母双方仍无法在抚养事宜上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庭将依据家长们的具体情况,同时结合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裁判理念来作出最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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