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申请下调抚养费用,对于那些负有提供抚育费职责的父母们而言,如果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便具备了与另一半商讨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用的资格:
1、若一方因为无法再从事体力工作或失去了稳定的经济来源,确实到了难以负担的困难地步,并且他们的子女与这一方共同生活并有能力进行照顾; 2、如果一方的收入显著下降,以至于现阶段很难按照原来的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用; 3、如有一方因触犯法律受到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使他们完全丧失了抚养孩子的能力; 4、在确实面临资金供应困难的前提下,同时该人士已经再婚,并且其新任配偶愿意承担部分甚至是全额的子女抚养费用。 在此种情况下,可考虑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