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女方后,是否还能争取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孩子的抚育问题时,即使孩子已经判决由女方共同养育,男方仍然有权提出相关的抚养权申请。
首先,男方应该尝试和女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效的话,那么他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起正式诉讼请求。 在特定情况下,若女方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法院将有可能批准男方更换SlxL关系的请求: 1)由于身体残疾或患有严重的疾病,无法再继续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 2)女方对孩子表现出疏于照顾、虐待等不当行为,且这些行为对孩子的生理及心理健康构成了实质性的危害; 3)孩子已经年满八岁,并且明确表达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的、合法合规的理由,必须变更现有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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