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拒付子女的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道德和法律准则下,父母双方都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支付抚养费用则是父亲或母亲这一方应尽的法定职责,不容任何推卸。
然而,若是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因特殊原因无力承担支付责任,例如丧失劳动力,抑或是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并自愿放弃该项权益时,这些情况才可能导致抚养费用支付的延迟甚至取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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