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办理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原定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
父母可采取以下途径来谋求更改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双方协议达成共识,即可调整孩子的抚养权分配; 然而这其中必须要确保不侵害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益。 其次,在离婚之后,若负责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出现了如下之一的情况,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未能提供给孩子充足的照顾和关爱,或者存在半路放弃抚养责任、虐待儿童等恶劣行为; (2)家庭环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发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明显的伤害和不良影响; (3)当涉及到年满八岁的子女时,若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这一方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和抚养之心; 以及(4)如有其他正当合理的原因需做出改变,也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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