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判给父亲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夫妻双方未能在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达到协商共识,那么作为父亲的一方有权使用法律手段来谋求孩子的抚养权。
例如: 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儿童,若父亲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母亲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可取得监护权: (1)患有无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程度较高的病症,使得孩子不适宜和她共同生活; (2)具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扶养职责,且父亲主张让孩子跟随他生活; (3)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又如: 若是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孩子,若父亲能证明具备以下情形,也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1)已经接受了绝育手术或是由于其它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孩子从小到大主要跟随他生活,突然转变生活环境恐会对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很大影响; (3)父母都无其它子女,但母亲却还充当着其他家庭成员的责任; (4)孩子与父亲同居,则会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发育,然而母亲却患有可能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病症,或者还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体、心理健康的因素,均不适合和孩子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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