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变更应该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更改抚养权的方式,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都有权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进而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其次,在离婚之后,若直接行使监护职责的当事人出现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另一方则具有向法庭提出申诉,要求更改子女抚养权的资格: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身患重病或是残疾等原因导致无法再继续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监护职责或是存在虐待孩子的恶劣行径,亦或是他/她与其子女性质相符的共同生活状态对子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了严重且不可逆转的影响; (3)倘若已经年满8岁的子女,自愿选择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同时具备抚养这名儿童的能力; (4)当基于其他正当理由时,也被允许提出更改监护权的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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