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离婚,女方无工作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夫妇之中女方无职业状态又育有两名子女的情况,当其中一方自愿将全部子女监护权移交给另一方便需接受法院的裁决。
在男女双方对子女监护权的问题产生极大分歧之时,法院将会考虑到家庭内部和谐与平等的立场,采纳的可能性亦较大的做法是——一方负责一名子女的抚养责任。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子女抚养权的纷争解决过程中始终遵循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则。 譬如,若某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特定情况,如同嗜毒、涉及赌博恶劣行径、身患长期未治愈的艾滋病或梅毒等传染病,以及其余严重疾病等; 或者该方历史记录中有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再者,如果该方长时间未能尽到应尽的养育责任等情况出现,法官便有权将双方的两位子女的抚养权集中授予给同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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