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应如何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之规定如下:
首先,一旦夫妻选择了离婚这条路,那么他们的孩子,即须由其中一方无限期地履行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责任与义务。 此类费用的额度与时间期限,将会被双方共同商议解决,若协商未果,则将由调解组织或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其次,当由于经济发展以及物价上涨等实际原因,使得原先约定的抚养金额无法支撑未来数年的资源需求时,父母一方可据此向司法机构申请增加抚养费用。 其次,对于要求增加抚养费用的情况,通常有以下两点常见原因: 第一是随着物价的不断攀升,以及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抚养费额度已经难以应对将来的实际需求,甚至可能无法承担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第二种情况是: 子女生病就医或准备接受高等教育所需的费用已经超过了先前预估的数额。 最后,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具备稳定工作收入者,他们的抚养费发放标准多数置于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 第二种是没有固定工作收入的人,他们的抚养费发放标准将会依赖于所在季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依据来决定; 若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还有权按照现实状况对抚养费标准进行适当上调或下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