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规定,在父母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之时,无论是尚未成年抑或是无法独立生活自理的子女,均享有向其父母亲要求支付生活费用的法定权益。
然而,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追讨诉求,以往多见于夫妻双方离婚之际或离婚之后,而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于夫妻共有财产往往被视为共同所有,因此是否能够要求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的配偶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争议与探讨空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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