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是否可由一方全部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量与认定。
若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的抚养费用可全权由某一方负责支付。 然而,如有相关证据表明,承担全额抚养责任的一方,由于抚养能力有限,甚至无法保证子女基本生活需求及良好成长环境,那么此类情况便不可仅由单方面承担抚养义务。 即便在双方协商后订立了抚养协议,但在后期阶段,如一方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子女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开支有所增长或确实需要额外支付,该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共同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后,若有未成年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义务,所负担的费用多少、期限长短均需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如未能协商一致,则须交付法院判决裁定。 此项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之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所约定数额的正当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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