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未规定探视时间,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的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相关条款若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探视时间,那么在保障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负有抚养责任的一方理应积极配合对方实现探望。
离异之后,不再直接承担照顾未成年孩子监护职责的父母,有权享有对自己子女的探访,而其他一方则有协助执行这一权益的义务。 至于如何行使以及何时进行探望,家长们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将由法院作出裁定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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