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判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了一般的跟随母亲生活的原则,不过若出现由母亲引发的以下五种特殊情况(1)、(2)、(3)、(4)和(5),则可以考虑让孩子跟随父亲。
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法律上的引导,具体情况还需按照实际情境进行判断。 2.倘若双亲之间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谁生活达成共识,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那么法律将允许他们这样做。 3.考虑到子女年龄达到两周岁及以上后,父母双方都希望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此时若是出现(1)、(2)、(3)、(4)和(5)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孩子跟随哪一方的决定权就要在另一方手中。 4.当双亲关于八岁以上子女跟随谁生活产生争议时,父母首先需要考虑满足这个年纪孩子的意见。 5.在不能简单判断哪种方式对子女最有益的情况下,父母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轮流养育孩子的约定,只要能保障子女权益,这样的方法也是被法律所允许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