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因感情破裂而进入离婚诉讼阶段,有关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通常可以经过双方当事者的平等协商来达成共识。
然而若无法形成有效商讨且需诉诸法律手段解决的话,法院在做出判断和裁决时将主要依据以下几点因素: 首先,未满两岁的幼童理应由其母亲作为第一监护人进行抚养; 其次,对于已经年满两岁的孩童,法院会充分衡量案件中的所有相关事实及证据,然后依照对未成年儿童最为有利的原则,依法做出决定; 最后,如果有子女年满8周岁并具有独立意识的情况发生,法院将会尊重他们真实表达的愿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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