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女方但女方不抚养该如何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子女经判定归属于女方,而女方却未能履行相应抚养义务时,男方有权接手抚养子女且有资格向女方提出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请求。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夫妻离婚之后,如果其中一方需要单独直接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理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或者是全面抚养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 关于应承当的抚养费用多少以及支付时间长短的问题,双方有权利进行协商。 如双方难以达成协议的话,则需交由法庭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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